一是变不归我办为引导办。窗口人员在受理业务事项时,对不属于本窗口范围内的业务,不再是简单、直接的回绝服务对象,对于能够明确知道办理窗口的,及时告知纳税人办理窗口,对于不清楚办理窗口的,主动了解后告知纳税人。
二是变不能办为如何办。窗口在受理涉税事项时,对于资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的,不再是简简单单的一句不能办,而是告知纳税人当场补正资料,能补正的当场及时办结,对于当场不能补正资料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缺资料,在纳税人资料齐全,完整时,及时处理纳税人所需办理的业务。
三是变不会办为请示办。窗口人员在处理对于自己不明确或其他复杂事项业务时,不再是一味的推诿,而是及时向办税服务厅领导请示,或者通过咨询县局业务部门、窗口业务骨干后,向纳税人说明情况并及时安排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