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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局长胡兴宽率队做客“百姓问政”
发布时间: 2015-06-27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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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房产赠与需缴纳哪些税费? 

答:受赠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契税。赠与方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具体计算标准为: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契税按赠与房屋市场价格的4%计算缴纳。赠与方按房屋市场价格的5.6%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房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是从事粮食收购及加工,现在公司有空的仓库想对外出租,我要到哪里去代开,需要交些什么税,税率各是多少?

答:仓库对外出租应向当地地税办税服务厅开具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应缴纳下列税收:按租赁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按营业税额的7%5%1%缴纳城建税。即: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l%。按营业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租赁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0.1%缴纳印花税。

 

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如何缴税?

答:我市个人出租房屋实行综合征收率征收。即:按租金收入乘以适用的综合征收率。具体为:出租住房的,综合征收率为5%;出租非住房(含商住房)的,综合征收率为12%。

单位出租房屋的,按租金收入按租赁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按营业税额的7%5%1%缴纳城建税。即: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l%。按营业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租赁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0.1%缴纳印花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18元一平方的土地使用税,符合宣城现状吗?

18元一平方的土地使用税是不深入调查,不细致调研,闭门造车的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修订)中规定:“......(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而目前的宣城凭什么能定这么高?是有一批成熟的大中企业队伍在运转吗?是防止不法企业圈地吗?无非这两个理由还能有什么理由呢?有关领导说企业做好了到时可以返还的,你的配套细则在哪儿呢?再说这不是把简单的事,复杂去办吗?你知道企业在退还有关政策优惠的兑现有多难,有多复杂吗?政府有作为,不法企业能圈到地吗?考核企业的优劣不是太简单的事吗?需要这样打击绝大部分的企业积极性吗?好的企业有这么多的时间在这上面耗吗?深入的东西我相信你都知道的,说多了你也没那么多的时间看,政府部门人云亦云,不烦那么多神的部门领导太多,怎样治理我也说不好,就这件事情,请你能否详细的过问一下,笼统的说18元一平方的土地使用税太影响投资环境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城市划分标准,宣城市属于中等城市,而我省中等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幅度为每平方米1.2元至24元,市政府于2011121对我市市区及宣州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等级年税额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18元,其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防止企业占而不用,缓解经济发展中土地紧缺的矛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调整后,市政府从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减轻效益好的工业企业税收负担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及时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意见》(宣政〔201244号)文件,实行财政分档奖励政策:一是对有税收贡献的工业企业,亩均年度税收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按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增加的税额由受益财政给予100%补贴;亩均年度税收3-5万元(含3万元)的,按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增加的税额由受益财政给予90%补贴;亩均年度税收2-3万元(含2万元)的,按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增加的税额由受益财政给予50%补贴。其中,2011年及以后投产的企业,投产之日起两年内因购进固定资产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企业税收总额。二是对工业企业合同约定的建设期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由受益财政给予等额补贴。三是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未按合同约定建设、未达到批准的容积率标准的企业,按实际建设土地面积计算补贴等次和补贴数额。我市下辖其他县(市)也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了财政分档奖励政策。

我市现行土地使用税的年单位税额标准和财政分档奖励政策,均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文件规定的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政策。(注:省政府确定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最低税额标准为:一等土地年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15元,末等土地年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6元。)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201411日至20161231日,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宣州区原规定,对纳税人土地使用税增量部分(工业)通过政府奖励的形式返还,但自2014年起改为按亩均税收贡献,不同程度进行返还,但经营困难企业、小微企业大部分亩均税收贡献有限,土地使用税收负担明显增加。

答:为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作用,促进城镇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宣城市政府颁布了《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11430号),对我市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自201211日起税额标准分别调整为:18元、15元、12元、9/平方米?年。此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调整势必会增加企业税收负担,地税部门会积极建议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奖励措施,以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具体的土地使用税政府奖励办法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土地使用税政策变动较大,企业已缴税款的财政补贴兑现不及时,给企业的资金带来了很大压力。

答:为了更好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市政府从2012年起对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分为四等,分别为年每平方米单位税额18元、15元、12元、9元。为减轻企业负担,政府出台相应配套奖励措施。

税务部门是国家税收政策的执行部门,依法征税是税务部门的职责,关于你所说的财政补贴问题,我们将会与政府财政部门积极协调,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间、及时兑现,减轻纳税人压力。

 

问:企业是否需要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即薪金所得未达起征点的职工是否申报?

答复:你好,根据《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问: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办法计算纳税。同时要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问:建筑业代开发票,开外经证和不开外经证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方面有什么区别?

答复: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持外经证并能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按开票金额的0.2%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不能出具外经证,则视同独立纳税人,按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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