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提问:地税局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下,开具发票时,现在都要求提供税号,请问税号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还是以税务登记证号为准?请您回复解答,非常感谢!
地税局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提问已收悉,现回答如下:以付款方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使用的号码为准。举例:如果在工商局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没有到税务局进行变更,也不能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