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镇政府为便于管理农贸市埸,注册成立了农贸市埸管理服务中心,对市埸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并收取摊位费和卫生费,请问贵局:收取的摊位费和卫生费要不要交税,要交哪些税?对于收取的卫生费有没有减免税政策?请给予解答一下,谢谢。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具体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税【2016】1号文件规定,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属于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收取摊位费、卫生费属增值税征税范围,是否免征请咨询国税部门。 部门:办公室 答复时间:2017-11-02 1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