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行政审批“放”到位。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4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增加纳税人权力空间。严格实行清单制度,主动公开38项行政权力事项。深入落实纳税服务规范,采取“先办后审”“先办后补”等措施,使纳税人当场办结事项由31项增加到118项。
二是事中事后“管”到位。推开落实“双随机”工作,建立名录库,强化税务稽查。通过服务厅触摸屏、门户网站等公告备案合格名单,加强对涉税中介的监管,坚决清理和取消“红顶中介”。积极推进宣城市涉税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三是涉税办理“服”到位。推出“一窗一人双系统”、24小时自助办税厅、网上办税平台等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加大窗口人员培训力度,推进《征管规范》《纳服规范》等各项规范落实到位。联合国税局印发《宣城市国家税务局 宣城地方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操作指引》,切实解决纳税人跑多头等情况。